圖書館章則 / 圖書館館藏淘汰實施要點

臺中市立豐原商業高級中等學校圖書館館藏淘汰實施要點

1051011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

1060210日校務會議修正通過

一、豐原高商圖書館(以下簡稱本館)為淘汰過時、破損不堪使用及遺失之館藏資料,以保持館藏資料之新穎、適用,提高館藏使用率,進而達到節省館藏典藏空間及維護館藏品質,特訂定「臺中市立豐原商業高級中等學校圖書館館藏淘汰實施要點」。

二、館藏淘汰意指將罕用且無典藏價值、不堪使用、不再被使用或已遺失的館藏資料予以註銷或轉移至他處儲存之過程。

三、館藏淘汰的資料範圍,包括一般圖書、參考資料、期刊、視聽資料及電子資源等。

四、館藏淘汰原則:

()一般圖書:

1.內容過時不具參考價值之圖書。

2.外觀嚴重破損、脫落、缺頁,無法修補者。

3.已有原版之外文翻印書。

4.已有新版之舊版書,僅保留前二個版本。

5.超出館藏複本原則之多餘複本圖書。

6.館藏空間不足時,則優先淘汰罕用書庫中之複本圖書及近五年內無借閱紀錄之圖書。

7.資料破損且整理裝訂費用超過購買費用者。

8.經三次盤點確定遺失者。

9.已辦妥賠款手續之遺失圖書。

10.館藏資料違反著作權法者。

11.出版十年以上之旅遊指南。

12.出版十五年以上之會議論文集。

13.電腦類套裝軟體圖書:

(1)出版五年以上,近五年無借閱紀錄者。

(2)已有新版,前一版及前二版各保留一套,其餘舊版淘汰。

14.圖書經淘汰者,隨書附件則一併淘汰。

()期刊:

1.外觀嚴重破損、脫落、缺頁,無法修補者。

2.經三次盤點確定遺失者。

3.贈閱之非學術性期刊。

4.內容過時不具參考價值期刊。

()參考書:

1.外觀嚴重破損、脫落、缺頁,無法修補者。

2.性質重複或內容過時不具參考價值之參考書。

3.已有電子版型式可供取代之各期單本或彙編。

4.年鑑保存最近十年,曆書保存最近五年。

5.新版館藏內容可完全取代舊版者。

6.經三次盤點確定遺失者。

()視聽資料:

1.影像、聲音模糊或毀損至不堪使用者。

2.機器設備無法配合使用者。

3.其他媒體型式可取代者。

4.經三次盤點確定遺失者。

5.已辦妥賠款手續後之遺失者。

五、淘汰註銷程序

()各類型館藏資料之註銷工作,由各管理部門負責。

()將擬淘汰之館藏清單,陳報圖書館主任核可後,依「豐原高商財產管理辦法」財產報廢流程作財產減損。

六、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後,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告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